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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8:47:10 股吧网页版
泰祥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金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确保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在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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