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8 18:59:16 股吧网页版
菲菱科思: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2025 年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三)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司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拟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430 人调整为 417 人,同时前述 13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会将前述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 139.53 万份调整为 136.9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19.53 万份调整为 116.90 万份,首次授予
比例由 85.67%调整为 85.39%;预留数量为 20.00 万份不变,预留比例由 14.33%
调整为 14.61%。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调整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