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证券代码:30119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已行权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参与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3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六、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9.53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34.20 万股的 2.01%。其中,首次授予 119.53 万份,占本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 85.67%,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72%;预留授予 2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 14.33%,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
公司尚无在实施中的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9.86 元/份。
八、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九、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等待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18 个月、30 个月和 42 个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30 个月、4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十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一致,每期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自授予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 以 2025 年为基数,2026 年营
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 40% 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 以 2025 年为基数,2027 年营
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 30%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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