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游林儒)
本人作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游林儒,男,195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
滨工业大学,博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
明。1984 年至 2001 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任教;2001 年至 2021 年在华南理工大
学任教;2008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24)
独立董事;2013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002402)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会、4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按时出席公司股东会 1 次、董事会 4 次,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游林儒 1 1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 2024 年的工作当中,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董事提名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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