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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0:21:14 股吧网页版
菲菱科思: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60.26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按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7.4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按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8.7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0.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期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一条,回购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6个月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 本次回购存在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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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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