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水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善水科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71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善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66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85元。善水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49,443.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045.8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97.2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9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 126,033.00 126,033.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
2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5,272.66 5,272.66
合计 131,305.66 131,305.66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年6月11日,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7,879.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 截至2025年11月30
号 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注
1 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 126,033.00 77,879.58
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
注: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已使用承兑支付的但未置换金额28,824.73万元。
三、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情况及原因
(一)计划进度调整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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