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水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善水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等,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善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66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4,43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458,694.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972,305.77元。截止2021年12月21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21〕
验字第9009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494,431,000.00
减:发行费用 110,458,694.2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383,972,305.77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60,616,571.59
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8,917,974.71
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63,54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74,195,585.87
募集资金余额 715,093,345.34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善水科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县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彭泽支行、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彭泽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各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存
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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