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国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国锋: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工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证券特许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12年5月至2019年10月,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任江西火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2年5月至2023年7月,任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江西闪亮维眸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规范运作》等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共出席 2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诚信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及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
2、参与董事会各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024 年度任职期
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有关日常工作,做到勤勉尽责。本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3、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4、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查阅了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具备担任财务审计的专业资质,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