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水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企业相关人员,查阅董事会、内审部等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公司内控制度,并查询了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从善水科技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制订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了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事项和人员,任何个人都无超越内控制度的权力。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在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时,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情况介绍
(一)内部环境
1、 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
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代表全体股东利益,向股东大会负责,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2、组织机构
公司已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地设置了内部职能机构和岗位,并通过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流程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的形式,对各机构及岗位的职责权限加以明确。公司下设审计部、财务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安环部、综合中心、证券部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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