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尼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尼电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8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66.1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1,985,4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84,883,351.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0,516,648.50 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 808,742,700.00 元,超募资金 991,773,948.5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64 号《验资报
告》。
公司按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9,045.32 29,045.32 中山汇海鑫+奥
尼视讯
2 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7,903.12 17,903.12 中山汇海鑫+奥
尼智能
3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 2,146.25 2,146.25 奥尼电子
4 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78.29 12,678.29 奥尼电子
5 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 14,101.29 14,101.29 奥尼电子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奥尼电子
合计 80,874.27 80,874.27
注 1:中山汇海鑫为中山汇海鑫科技有限公司的简称;奥尼视讯为奥尼视讯科技(中山)
有限公司的简称;奥尼智能为奥尼智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的简称。
注 2: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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