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药包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23221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力诺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2、债券代码:123221
3、回售价格:100.055 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9 月 23 日
6、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9 月 24 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9 月 25 日
8、回售申报期内“力诺转债”暂停转股
9、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055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力诺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力诺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了“力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山
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力诺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力诺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触发回售的原因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了“力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综上,“力诺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三)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其中,i=1%(“力诺转债”第三个计息年度,即 2025 年 8 月 23 日至 2026 年
8 月 22 日的票面利率);t=20 天(2025 年 8 月 2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算头
不算尾,其中 2025 年 9 月 12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1%*20/365=0.055 元/张(含税)。
综上,“力诺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055 元/张(含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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