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 301187 证券简称: 欧圣电气 公告编号: 2025-038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93,000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 182,607,661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金额、转增股数公式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
分 红 金 额 =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10=
(45,203,665.25/182,607,661)*10=2.47545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10=72,325,864/182,607,661*10=3.960724 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数)=(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75452)/(1+0.3960724)。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 182,607,661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793,000 股后,以
180,814,661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 45,203,665.25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793,000 股后的 180,814,6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本次权
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182,607,661 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254,933,525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 1,793,000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2 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3 日。
3、本次权益分派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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