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委员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工会等组织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杰出员工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且不存在明显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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