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66.72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288.81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55,081.84 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8,362.93万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362.93 万元。(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79,948,23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987,058.0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2025 年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权益分派,将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 年)》中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
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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