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用地需要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程序,项目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可能会受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从而导致该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周期等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诺,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4、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现金流及相关财务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视项目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市场情况而定。本次对外投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满足客户就近配套需求,促进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落地,拟与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计划在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投资建设“东田微全球研发中心及华南制造总部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4 亿元(含土地价款,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该项目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田
微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资子公司与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失信被执行人说明: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为地方政府机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协议主体
甲方: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
乙方: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 4亿元,投资建设东田微全球研发中心及华南制造总部项目,主要从事研发、制造和销售消费类电子及光通信精密光学元器件。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土地价款
等)3 亿元,总体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1,111 万元人民币(按约 36 亩用地面积
折算,实际以项目最终用地面积的折算数为准)。
项目建设周期自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后 36 个月内完成前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投资。因土地交付、行政审批延迟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投资或建设进度滞后的,履约期限相应顺延,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用地及建设
项目用地为国有一类工业用地,位于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总用地面积约24,000 平方米,折合约 36 亩(最终以项目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为准)。乙方或乙方的全资子公司将通过国有用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土地价格以招标挂牌拍卖成交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3、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约定完成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等任何一项义务,由甲方和乙方进行协商,就投资强度、产出的实现路径提出解决方案。协商不一致的,由甲方要求乙方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协议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停止、追索收回乙方因项目投资行为所获取的甲方给予的优惠和奖励。如存在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甲方仍有权根据其他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承担项目产出、财政贡献等项目效益举证责任,在考核期内及时提供相关数据且保证数据真实性,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数据或者提供的数据虚假,乙方需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根据自身掌握的数据情况对乙方直接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地、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证、未提供承诺的政策支持的(如乙方合法合规内的环保、消防等审批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投产的,甲方承担对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4、其他
如乙方或乙方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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