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公司商业信誉及投资价值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舆情管理工
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工作组成员部门包括董事会办公室、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及公司舆情涉及的相关部门。
第五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
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管理工作组。
第七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等负责收集舆情信息,主要应
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收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等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
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高度重视。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和重视度,及时 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 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及时沟通。在不违反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有效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 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于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勇于面对,主动承 担,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 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契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 情的有关情况,
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管理
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管理工作 组和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一般舆情由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
况灵活处置。
第十二条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管理工作
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舆情涉及的相关
单位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管理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
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具体措施如下:
(一) 迅速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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