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其中明确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执行此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度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相关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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