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540,973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7,770,486.5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1,603,999.7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22,272,361.5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9,935,195.96 元,资本公积为 867,589,336.24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1,184,506.22 元,资本公积为 867,589,336.24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09,935,195.96 元。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下,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540,973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7,770,486.5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17,495,995.95 元,2024 年度拟现金
分红总额为 57,770,486.50 元,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75,266,482.45元。
公司 2024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7,717,941.80 元。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为 92,984,424.25 元,占本年度净利
润的 76.46%。
(二)方案调整原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5,266,482.45 58,474,853.50 54,000,000.00
(预计数) (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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