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规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在公司稳定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各位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组织、表决程序合法、独立、透明,具体如下:
(一)2024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
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4 年 6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4 年度被担保主体及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地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现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均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各项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运行良好;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运作规范,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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