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
2013 年 1 月 18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
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拥
有合伙人 93 名,注册会计师 48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0 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0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82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3.01 亿元。2024 年度为 40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于2024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建议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
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
次会议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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