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谨慎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钟敏,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深圳市鹏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授薪合伙人、深圳市越众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滨海鹏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越众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知而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4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各项
议案及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其中现场
参加 1 次,通讯方式参加 1 次,均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年度、2024
年第一季度、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事项进行了专项讨论、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提出有效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审计部发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的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回避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积极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等事项的报告,共同讨论审计策略,优化审计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同时,密切保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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