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177 证券简称:迪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
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 20 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 20 年的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荟瑾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批发和零售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菲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专用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生物制药业、其他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和陈荟瑾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菲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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