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毓恬冠佳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维翰 联系电话:021-3867789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昀凡 联系电话:021-380317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公司会将三会会议
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
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不适用
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 不适用
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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