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5 19:27:12 股吧网页版
毓恬冠佳: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1173 证券简称:毓恬冠佳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军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60,501,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8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0,205,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296,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人,代表股份6,018,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5,721,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296,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9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3%;反对102,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31%;反对102,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9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3%;反对106,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31%;反对106,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86%;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9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3%;反对102,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