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5-018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余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独立董事余睿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3、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余睿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余睿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余睿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毕业于武
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广西大学法学
院副教授;2012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 月担任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独立董事余睿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3、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3、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5 年 5 月 26 日(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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