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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7 18:56:27 股吧网页版
君逸数码: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5-015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5 日以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
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韩家升、李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立军先生主持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所涉及标的的权益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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