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陈传,自担任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因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传,男,汉族,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四川大学工程管理教授、博士生导师、工程管理专业负责人。199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工程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1 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基础设施系统与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05 年毕业于美国宾西法尼亚州立大学工程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2002 年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客座研
究员;2006 年任清华大学讲师;2007 年至 2012 年任墨尔本大学讲师;2012 至
今就职于四川大学任工程管理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 年至今任成都罗卡基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世界银行公共私营基础设施顾问部门顾问、世界经济论坛战略基础设施倡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科学与工
程学会理事;2019 年 1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董事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姓名 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陈传 2 2 0 0 否 2
本人认为,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履行了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第
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对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充分审查,维护了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会计师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人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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