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5 19:19:15 股吧网页版
零点有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301169 证券简称:零点有数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2025年9月15日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酒仙桥中路 24 号院 878 东区 8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岳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股份 44,279,84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6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4,117,6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4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 人,代表股份 16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 162,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 人,代表股份 16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64,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弃权 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522%;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35%;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44%。

本议案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69,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8%;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32%;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