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光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西南交通大学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香港中文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访问学者。1982 年 6 月西南交通大学留校执教,历任西南交通大学社会科学系助教,西南交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院长,2017 年 1 月至今任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及 7 次股东会,其中本人应参加董事
会 12 次,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会 12 次,出席股东会 7 次。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1、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就《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就《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3、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就《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6 次,严格
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会议上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深入细致沟通审计情况,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了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等情况。
2)2024 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 次,严格
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会议上对关于选举王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是否具有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议与核查。
3)2024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 次,
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会议上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认真审议与核查。
三、现场调查及与审计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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