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灵股份
股票代码:301168
收购人: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中市开发区港茂路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中经济开发区港茂路 333 号
一致行动人:严荣飞、李前进、孙小芬、严华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中经济开发区港茂路 333 号
一致行动人:扬中市通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 669 号
通讯地址: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 669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收购系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将直接持有的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9.08%股权分立至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引致的股份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4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9
第四节 收购方式......10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说明......13
收购人声明......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标的公 指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司/通灵股份
收购人、受让方、尚昆 指 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
转让方、尚昆生物 指 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严荣飞先生、李前进先生、严华女士、扬中市
通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分立 指 一个公司分出一个或一个以上新公司,原公司
存续
尚昆生物实施存续分立,将尚昆生物所持通灵
股份 29.08%股权分立至尚昆咨询,加之本次
收购前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
本次收购/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 70,805,800 股股份(占比 29.93%),合计持
股比例达 59.00%。分立完成后尚昆咨询成为
通灵股份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严荣
飞、孙小芬、李前进和严华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收购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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