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 PCAOB ) 注 册登记。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一)工作方案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无形资产核算、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三)报告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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