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及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健,1966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6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0 月,曾
任镇江东丰特殊合金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4 年 11月至 2010 年 7月,曾任江苏
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3 月,曾任江苏兆伏
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 4月至 2016年 12月,曾任江苏正信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二部副主任;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曾任镇江中致信会计师事务
所(普通合伙)审计一部主任;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4 月,曾任镇江正信资产
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部主任;2019年 5 月 2022 年 11月,任镇江中郅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一部主任;2022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项目经理;2020 年 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4年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1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1
其中:应出席次数 11
亲自出席次数 11
委托出席次数 0
缺席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否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5
其中:列席次数 5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
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议;同时向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合规运作水平。
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出席了 1 次会议,日常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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