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6 01:39:22 股吧网页版
通灵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当日总股本 12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999,936 股后的总
股本 119,000,0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378,003.968 元,占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为 10.33%,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一致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821,758,631.93 元,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395,043.96 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 3,516,570.99 元以及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 29,988,014.76 元后,2024 年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859,649,090.14元(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母公司财务报表 2024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784,592,314.43 元,2024 年度实
现净利润 35,165,709.92 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 3,516,570.99 元以及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 29,988,014.76 元后,2024 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86,253,438.60 元。

3、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 12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999,936 股后的总股本 119,000,0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378,003.968 元,占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33%,送红
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4、2024 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7,374,009.344 元(含税),其中:针
对 2024 年半年度,公司进行了半年度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股利 9,996,005.376
元(含税);针对本次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拟以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当日总股本 12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999,936 股后的
总股本 119,000,0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红利 7,378,003.968 元。公司 2024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以集中竞价方
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金额为 20,687,785.4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