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经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3、相关股东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含泰投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 2,572,172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开始,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明确的减持计划。前述主体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5、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变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44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A 股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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