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6-009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公告
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6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 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本次激励计划所有知情内幕信息的自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 非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能够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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