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为落实新《公司法》要求,推动公司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等有关规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南通市行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南通市数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信用代码 91320612138360068K。 代码 91320612138360068K。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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