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宏德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发行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0,4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26.27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535,908,000.00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61,161,691.9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746,308.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2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43,603,708.04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1,979,108.58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银行手续费支出人民币3,914.70元,其他(汇款错误)支出人民币 939,343.97 元,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 687,748.76 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 4,506,962.92 元,其他(汇款错误)退回人民币939,343.97元,实际结余人民币 74,354,288.37 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2024 年度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
元)
募集资金净额(2023.12.31) 74,354,288.37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566,800.00
其中: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 746,000.00
大型高端装备关键部件生产及智能化加工技术升级项目 3,820,800.00
减:置换使用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23,693,488.96
项
减:手续费及其他 300.00
减:转入流动资金 18,076,064.58
减:销户转出剩余资金 28,443,257.99
加:利息收入 425,623.16
募集资金余额(2024.12.31)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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