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5)第 0003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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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2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3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5)第 000331 号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德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和信审字(2025)第 000964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 号)的相关披露要求,宏德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宏德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宏德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和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宏德股份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相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宏德股份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宏德股份 2024 年度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披露宏德股份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附件: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4 月 27 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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