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
002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7,572,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3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1,2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1,6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9,345,50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2,254,49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054,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3,627,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截至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为 81,6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33,447,4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9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8,152,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股份数量共计 47,572,62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58.3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0%。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5 名。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包括杨金华、杨金德、曹汉林、杨蕾、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悦享”)。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限售的承诺如下:
(一)杨金德承诺:
1、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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