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删除原“第七章监事会”、
删除“监事”表述、将监事会权限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权限、将“股东大会”更改为“股东会”之外,其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表
所示: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输电、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安装、维修和试验。(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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