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5-061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 37.12 元/股调整为 30.55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10,174,062 股股票(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2,362,068股股票(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体为:以总股本 100,184,7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7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47,086,815.5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20,221,656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实施完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本次发行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1、发行价格调整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7.57 元/股,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9,249,68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44,662,356.9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17 日。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37.57 元/股,调整为 37.12元/股。
2、发行数量调整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10,174,062 股股票(含本
数),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雍正先生全额认购。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准。在上述范围内,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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