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5-054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能日新”)于 2024 年1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 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5 亿元(该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已审批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
度),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1.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3.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6)。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东市勋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勋晖”)、长峡极加(三河市)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峡极加”)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中涉及的融资业务新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75.98 万元。此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徐州亿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亿洲”)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的融资业务新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日新鸿晟”)、日新湖山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湖山”)、启东勋晖、长峡极加、徐州亿洲与苏银金租、浙银金租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启东勋晖、长峡极加及全资子公司徐州亿洲相关融资租赁事项的顺利进行,近日公司分别与苏银金租、浙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项下所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额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保余额 保余额
启东勋晖 632.90 - 632.90
国能日新 长峡极加 743.08 - 743.08
徐州亿洲 1,800.00 - 1,800.00
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启东勋晖和长峡极加与苏银金租分别签署了《质押担保合同》及《抵押合同(法人)》,将启东勋晖和长峡极加下属项目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及光伏发电设备抵押给苏银金租。公司控股子公司日新湖山、全资子公司日新鸿晟与苏银金租分别签署了《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将日新湖山持有的启东勋晖股权及日新鸿晟持有的长峡极加股权质押给苏银金租。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晟与浙银金租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将日新鸿晟持有的徐州亿洲股权质押给浙银金租。上述事项已分别履行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此外,日新湖山及长峡极加中的少数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按照其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风险,反担保的期间与公司为启东勋晖和长峡极加提供的保证担保期间一致。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日新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美源”)基于经营需要与苏银金租新增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分别签订了
《质押担保合同》及《抵押合同(法人)》,将日新美源下属项目应收账款收费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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