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五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持续督导意见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本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业务经营数据等由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目录
目录...... 3
释义...... 4
一、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5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5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6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6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7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8
释义
本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指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唯万密封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上市公司唯万密封向雷元芳、雷波等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司 51%股权
雷元芳、雷波、李锡元、陈旭、李厚宁、古年年、钟慧芳、
交易对方 指 黄燕珊、上海垣墨企业管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广州创
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上海嘉诺 指 上海嘉诺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指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雷元芳、雷波、李锡元、
《业绩补偿协议》 指 陈旭、古年年、李厚宁、钟慧芳、黄燕珊、上海垣墨企业管
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广州创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
合伙)关于上海嘉诺密封技术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
中信建投证券、本独立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唯万密封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唯万密封进行持续督导。本独立财务顾问就唯万密封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发表持续督导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向雷元芳、雷波等 10 个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收购其所合计持有的上海嘉诺 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上海嘉诺 51%股权,取得其控股权,并将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4 年 2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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