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 年度)
为完善和健全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事项,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 年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和要求,实行持续、稳定的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规划,并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利润分配规划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值目标,持续采取积极的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回报规划。
四、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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