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上海唯万密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的发展,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韦烨,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专
职律师。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
务;1995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1
年 4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北京市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03 年 4 月
至 2014 年 12 月,任上海汇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15 年 1 月至今,任北
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 本报告 出席
姓名 期应出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续两次 期应出 次数
席董事 加次数 未亲自 席股东
会次数 参加会 大会次
议 数
韦烨 7 2 5 0 0 否 4 4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 次,实际出
席董事会 7 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充分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
在本人任期内,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
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
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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