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苏公W[2025]E1426号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翔楼新材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翔楼新材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翔楼新材本次定向增发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翔楼新材定向增发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2025 年 10 月 21 日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编制单位: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92,597.35 -214,740.00 -207,166.69 -2,809.15
备的冲销部分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424,658.00 3,250,362.00 17,071,453.00 2,387,084.00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