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0:39:24 股吧网页版
华塑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3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相应增加、调整公司 治理相关规定的内容,并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 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展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内容将不再逐一比对: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总监”,下同)、研发总监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成 “财务总监”,下同)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员。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
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
事会作出决议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