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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0:39:24 股吧网页版
华塑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04 月 11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04 月 23 日以现
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聂孟建、徐新民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冬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明星先生汇报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 2024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 ,不 断规范公司治理,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 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0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 2 02 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徐新民先生、陈为人先生和韩家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0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披露报告内容。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0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0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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