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四年度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103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629 号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
风电)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力风电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力风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可收回性
关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详见附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可收回性执行的注三、(九);关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的 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披露详见附注五、(三);关于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及 1、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日常管理及
减值准备的披露详见附注五、(八)。 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
106,374.13 万元,坏账准备 21,338.65 万元;合同资 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
产账面余额 48,584.45 万元,坏账准备 17,900.00 万 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
元。 3、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
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评 款、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估相关客户的信用情况,以及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 现金流量作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应收账 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
款、合同资产的可收回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款、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组合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
是否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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