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昌莲 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昌莲女士,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南通市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南通市政协委员。历任南通市物资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南通江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江苏金太阳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以下“2024年度任期内”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22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
2024 年 4 月 26 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报及 2024 年一季报财务报表相关信息》、《关于 202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 年 6 月 3 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2024年4月26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议案。
3、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
2024年7月4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相关议案。
4、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2024 年 4 月 26 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审慎
研究讨论认为:公司 2024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相关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内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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